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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鼠仲河小流域工程苗木(油用牡丹—凤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纳雍县水保办(采购单位)委托,就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鼠仲河小流域工程苗木(油用牡丹—凤丹)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鼠仲河小流域工程苗木(油用牡丹—凤丹)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编号:NYZC-2015-32

三、项目序列号:32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72.278125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鼠仲河小流域工程苗木(油用牡丹—凤丹)公开招标 5445563株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一、苗木相关技术参数
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纳雍县鼠仲河小流域苗木招标规格

品种 繁殖方式 枝 根 芽 数量(株) 批复 单价(元/株) 备注
长度(cm) 粗度(cm) 数量(条) 长度(cm) 粗度(cm) 数量(个) 饱满度
油用牡丹(凤丹) 播种 12以上 0.7以上 2以上 25以上 1.2以上 每支上至少1个 饱满 5445563 0.5 三年生


二、苗木质量要求
1、供应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色泽正常、无检疫对象、芽发育饱满、根系发达(保持根系完整和根系湿润)、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烂根、无脱水枯萎现象等基本质量要求。
2、供应苗木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采购要求。
3、必须免费提供三年以上的义务技术指导服务。
4、苗木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苗木栽植管理技术服务,协助种植户完成基地建设,提供行业资讯、必须提供全天24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
5、采购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供苗方起苗,每一批次供苗数量由甲方指定,上下浮动不超过10%,供苗方起苗后按每捆(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XX株包装(一车只能是一个包装规格),五天内运苗到位,将苗木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下车堆放,供苗过程中所产生正常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苗木一律不用假植苗;
7、远距离运输苗木要求采取保湿及遮阴等技术处理,不存在脱水、发霉等现象;并保证苗木品种纯正,有苗木生产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品种证明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必须是生产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能力按招标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3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不要求)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必须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种苗经营资质证书;
6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7 投标人必须提供苗木产苗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林木种苗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证和纳雍县林木种苗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情况材料,并要求苗木生产管理技术档案齐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苗木要有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9按规定向本中心缴纳了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注:(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逾时报名均不受理;(2)投标保证金(伍万元)请于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本中心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 报名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
3、报名方式: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2654864082@qq.com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户不要求)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 《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种苗经营资质证书;(4)苗木生产基地土地流转证明;(5)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告知函。现场报名的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网上报名的,扫描原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仍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或与之对应的公证件备查,并以开标现场审验的资格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时30分 - 2015年11月30日 17时00分
    2.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纳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省纳雍县信用合作联社农贸街分社
      银行账号:2812 0102 0120 1100 0113 5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纳雍县水保办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57-3524458
      传真:
      邮箱:2654864082@qq.com

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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