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便携式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就便携式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561-FE1239SZB)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
1 | 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 | ||
| 2 | 简要技术要求 | 手持式设计,重量≤2.5kg,可单手操作仪器; 干涉仪:高精度、大通量专用干涉仪器; 内置电池:10.8V,4400 mAh可充电锂电池,标配4块电池; 分束器:ZnSe; 可更换测量探头,具有单反射 钻石晶体ATR、漫反射、反射、掠角反射可选; 底座可选,从手持使用变成台式使用,底座带有USB接口,带有充电接口等; | ||||
| 3 | 用途 | 用材料检测、于材料科学、工业研发、质量控制等 | ||||
2、合格投标人指: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5) 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充许分包。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5年11月23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5年11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300,0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张绍宁 电话:0755-8692895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同发路4号计量质检院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
联系人:曾洁; 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zgydgjzb_sz@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