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已由洛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
2、招标编号:DHLY—2015—111
3、建设地点:洛宁县
4、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建筑面积2781.42m2,建筑高度21.7m,地上五层,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5、工 期:八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8、预算金额:约460万元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示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409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时整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洛宁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21682217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237910980 15637968019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