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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公安分局采购看守所嫌疑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的委托,对“门头沟公安分局采购看守所嫌疑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5-H51596),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采购人电话:010-69844326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联系人: 王师安、武宗政

  电 话:010-51909075、010-51908151  

  传 真:010-53779910

  3.采购项目:门头沟公安分局采购看守所嫌疑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4.项目预算:2660830元

  5.采购用途:看守所自用。

  6.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5年4月-9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15年4月-9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1)、2)、7)须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2.投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00—14:30 (北京时间)。

  1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公安分局会议室。

  1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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