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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清摄像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的委托,对 全高清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1700115YLZC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高清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内容

预算金额

交货期

包一

全高清摄像系统

货物类

1

人民币22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 投标人应对该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5. 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投标标的主体;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114日至2015121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3)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应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4日 至 2015年12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开标时间:2015122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海珠区昌岗路250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联系人:李锦萍联系电话: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家栋联系电话:873030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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