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消毒设备采购询价函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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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LX2015-169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上栗县水务局的委托,拟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水消毒设备 | 二氧化氯发生器水处理100吨/小时 | 2套 | | | |
2 | 二氧化氯发生器水处理30吨/小时 | 1套 | | | | |
3 | 加矾投加器水处理100吨/小时 | 1套 | | | | |
合计(大写):?????????????????????????? ¥ |
?备注:1.预算10万元整;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签,安装调试合格,水质化验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款一年质保期到付清。
2.为保证质量所投产品必须为入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产品,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所报价格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包含所有的费用,交钥匙工程)。
2.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上栗县。
3.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询价承诺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委托书、详细报价清单及各种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询价成交原则:质量、售后服务及标书制作等满足采购要求低价中标。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一天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及资料费200元。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综合服务费。
保证金账户(注明采购编号)
开户名: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1078400000000485
开户行:上栗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5.2015年11月11日15:00时之前密封送至或邮寄至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办公楼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6.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秦先生??? ?电话:0799-7056731
水务局:陈先生? 电话:0799-3868805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1-2
附件:
一、?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产品报价标、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投标报价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型号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生产企业 |
1 | | | | ? | ? | |
2 | | | | | | |
合计(大写):??????????????????????? ¥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货物技术参数偏差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 年?? 月?? 日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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