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LJZCZ2015-057号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就利津县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进行招标发包,欢迎具有承包能力的施工企业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名称:利津县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工程地点:陈庄镇临河片区、陈庄镇付窝片区、利津街道西双片区、盐窝镇十六户片区
工程规模:工程包括陈庄镇临河片区、陈庄镇付窝片区、利津街道西双片区、盐窝镇十六户片区四个项目区。共一个标段。施工计划投资115万元。
1.陈庄镇临河片区:该项目区主要更换Φ125UPVC支管约1794米,出水栓79个。
2.陈庄镇付窝片区:该项目区主要维修7座提水灌溉泵站的14台离心泵及配套电机;更换Φ125UPVC支管约1900米,出水栓38个;清淤农沟约7980米。
3.利津街道西双片区:该项目区主要维修7座提水灌溉泵站的14台离心泵及配套电机;更换Φ125UPVC支管约2020米;出水栓44个;清淤农沟约7900米。
4.盐窝镇十六户片区:该项目区主要维修12座提水灌溉泵站的23台离心泵及配套电机;更换Φ125UPVC支管约1280米,出水栓26个;清淤农沟约6020米。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主项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报项目部人员不得更换。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7:00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6)报名。
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有关证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⑹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后,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15年11月3日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13589450503
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