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枣强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枣强县公安局201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280
采购人名称:枣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建设北路1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聂金峰 0318-82374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志松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采购便携式视音频录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人像采集工作站等,二标段采购警戒带、橡胶反光路锥、防爆毯、防暴催泪盾牌等,三标段采购法医物证提取设备、移动式法医摄影系统、紫外光源等,四标段采购警务信息公开设备、询问指挥系统、档案升级设备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执法办案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约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供货能力的单位,三标段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刑侦技术产品、公共安全设备、取证鉴定设备、安防产品等内容,至少包含2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一标段报名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给投标人出具的主要设备(包含便携式视音频录像机、网络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和检测报告,以上设备须为同一厂家生产。设备产品生产商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资格,企业信用等级须达到AAA或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设备生产商需具有中国环境标志(II型)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二标段报名还须提供防爆毯、防暴催泪盾牌、多功能镇暴催泪警棍、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盾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三标段报名还须提供产品移动式法医摄影系统中软件需提供公安部质量检测证书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生物物证激光发现仪需提供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标段报名还须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证书、投标人现场勘测证明。
注: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2.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祥骏招标代理)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一、二、三标段600元/套,四标段300元/套 (售后不退)
开标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
开标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