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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费县实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沂市费县实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费县实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

  名称:费县实验中学

  地址:费县费城镇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39-503380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0539-8099095邮箱:sdyzzbdl@126.com

  三、项目说明

  1、工程概况:费县实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占地面积32209.66㎡(48.31亩),总投资约776.08万元,本项目包含主席台及看台建设、400m标准透气型塑胶跑道(内含标准11人制足球场地、铅球场地、跳高场地)、硅PU标准篮球场地8处、硅PU标准排球场地6处、硅PU网球场3处、透气性塑胶羽毛球场6处、跳远沙坑1处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针对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由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

  4、外省企业进鲁备案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0日,每天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汇处,政务大厅三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外省企业进鲁备案证明。

  (6)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费县实验中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报名材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0日16:30时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0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企业在2015年11月25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项目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39-8099095/157539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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