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维护项目 ) 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的委托,对 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5]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96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及用途: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绿化修复维护服务,包括提供苗木、相关材料及养护管理等。
(二)养护服务期:3个月。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 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三)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人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4日 至 2015年11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
十四、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地址: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
联系人:邓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977391 |
传真:020-3797739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
联系人:徐则达 | 联系电话:83822232 |
传真:83822232 | 邮编:51005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崔明珠 | 联系电话:838222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