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购置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购置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长青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司俊飞 0313-8051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座7层89-9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贺伟 0313-4112858
采购内容: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购置及安装(剩余资金部分)
供货地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以及有安装调试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交货时间: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政府采购政策: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国家规定强制采购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制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08】3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1639950)
采购用途/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河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资格预审合格及前期参与河北建设的供应商(参见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冀讯办[2013]151号)
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须提供),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座7层7-89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会议室(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座7层7-90)
评分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周贺伟、杨蕊
联系方式 : 0313-4112858
传真电话 : 0313-2040172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
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