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大阳镇梅河大街彩砖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大阳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招标编号为2015HYZX1101的东丰县大阳镇梅河大街彩砖铺设工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东发改字[2014]22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东丰县大阳镇梅河大街彩砖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工期213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建设地点:东丰县大阳镇;
2.7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吉建招[2015]4号文件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特级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价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9)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1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大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东丰县大阳镇
联系电话:0437-6710003
联 系 人:朱 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5
联 系 人: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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