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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5-110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2015-110档案馆自动灭火系统项目,厅办公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43001-029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110档案馆自动灭火系统项目,厅办公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1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交货期、项目类型

1.   采购内容:(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消防设施设备

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备注: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3.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6.《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请点击下载)。

7.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4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4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24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311 0987
传真:020-8311 0987邮编:510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32/15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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