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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衡水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10090003
项目联系人:范香云
项目联系电话:0318-2023330
采购人:衡水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368159
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自强街西侧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23330
预算金额:109.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A包供应商需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B包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实验室仪器或实验设备的经营范围,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主要设备(冰箱、离心机、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281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景梅 0318-2368159(A包) 孙亚飞 0318-2368058(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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