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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硬盘克隆和手机恢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1510020009
项目联系人:吴春喜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市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3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993381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预算金额:5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053000)。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安装调试要求。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书;5、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企业简介。(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2015G10131付款方式要求: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0%,剩余10%项目款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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