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魏县安装煤改气居民燃气壁挂炉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魏县安装煤改气居民燃气壁挂炉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670030004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项目联系电话:0310-6023229
采购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魏县平安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083399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6023229
预算金额:5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市级以上建委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2、投标产品应为节能环保安全产品,产品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及产品投保保险单。4、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投标人需在魏县区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维护队伍。投标人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市级以上建委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家投资人名义参加投标,为保证项目供货安装进度,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项目名称:魏县安装煤改气居民燃气壁挂炉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670030004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项目联系电话:0310-6023229
采购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魏县平安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083399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6023229
预算金额:5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市级以上建委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2、投标产品应为节能环保安全产品,产品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及产品投保保险单。4、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投标人需在魏县区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维护队伍。投标人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市级以上建委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家投资人名义参加投标,为保证项目供货安装进度,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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