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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慈峪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慈峪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8020100001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8630180852
采购人:灵寿县慈峪镇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慈峪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73132819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831965
预算金额:435.4086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然后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以下证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审批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复印件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本人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6)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7)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8)外省市企业进冀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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