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5年林相改造(山地景观带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

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的委托,对2015年林相改造(山地景观带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LZS2015ZFCG022 农业(2015)-0108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JLZS2015ZFCG022    采购表编号:农业(2015)-01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林相改造(山地景观带提升)建设采购项目(第三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数量及采购上限价:

1、招标内容:2015年林相改造(山地景观林带提升)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维护期: 2,具体维护起始时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3、采购上限价:人民币939935.15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104日至2015年1104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具有市级或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具有市级或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本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51104日至201511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中山四路平安保险屋背后别墅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回执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1125日下午14:30~15:00。

6、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5下午15:00。

7、开标时间:20151125日下午15:00。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中山四路平安保险屋背后别墅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采购文件售价:合计人民币300(自带u盘考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文件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s.gov.cn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715679676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山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

收款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电    话:0760-88853801

传    真:0760-88853801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周先生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110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