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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妇幼保健站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0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妇幼站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宏毅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牛桂青0319-828909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义0311-80850863
采购预算金额:342120.00
采购用途 : 医用耗材一批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国家药监部门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则必须具有;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乙肝五项测试卡、梅毒测试卡、真空采血管、微量采血管、安尔碘、棉签、橡胶手套、注射器、棉球、透气胶带、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洗手液、酒精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委托多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总报价最低者为该品牌货物(服务)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2)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9
时刻说明: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按时按需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传真电话:0311-8085086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50863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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