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社区营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社区营造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5-492FW采购计划编号:P-20150906-00192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社区营造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社区营造服务一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
4.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加本项目,不受限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1 月 4 日~ 11 月 10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4. 标前会时间:无。
5. 标前会地点: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13926909816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办公中心8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及电话: 刘先生 (项目咨询)3361075、邱小姐(标书售卖)3361010、钱小姐(保证金事项)3361282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