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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0: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区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5-1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一个包

采购设备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八合一、粉尘检测仪、甲醛分析仪、浊度检测仪、多参数水质检测仪(带消解炉)、ATP荧光检测仪、电离室巡测仪、空气微生物检测仪、尿素检测仪、五参数比色计,以上十项为原装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采购已经财政部门审批,便携式PH计、笔试电导仪、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激光测距仪、个人剂量报警仪、防护服、冷藏冰箱、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激光打印机,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万元人民币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3日8时30分至2015年11月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5日13时30分至2015年11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东营区新区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826800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报社一楼106)。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46-80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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