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更新厅文印中心保密印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更新厅文印中心保密印刷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更新厅文印中心保密印刷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78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2、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彩色数码大容量印刷系统 | 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对开单色双面平版印刷机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数码制版机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及安装调试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具有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71-65881138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86258833,86258836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
监 督 人:河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588232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