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5-191
2、项目名称: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 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社旗城区15处主要路口建设电子警察及道路智能监控系统;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3、交货期及安装工期:交货时间:20日历天;安装工期:20日历天;
4、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6、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省外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防系统安装、运营业务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公安机关备案并备案通过;
7、 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主要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单元、LED频闪环境补光灯、终端服务器、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系统)必须为同一厂商品牌。投标人具有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磁盘阵列生产厂商、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的行业技术标准,电子警察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交通信号灯检测器、磁盘阵列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系统必须提供检测依据为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四、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近三个月完税及社保证明、近一年的审计报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磁盘阵列生产厂商、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领取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7750189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33638899
社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