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张家港市红十字血站全自动红细胞处理系统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红十字血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全自动红细胞处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红细胞处理系统
标书编号:ZZC2015-G197
采购预算:56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红十字血站申请购置的全自动红细胞处理系统1套,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功能:
1) 设备须为全自动处理系统,可自动控制甘油化、去甘油化洗涤和洗涤红细胞的过程,无须人工额外操作;
2) 可进行红细胞制品甘油化,用于冷冻;
3) 可对融化后的红细胞制品进行去甘油化洗涤处理;
4) 可洗涤储存在常用抗凝剂和添加液中的红细胞;
5) 可自动监测并判断去甘油化及红细胞洗涤质量;
6) 全自动红细胞处理系统除主机外,应配备同步自动摇床、数据打印接口,可以自动对洗涤后产品进行实时数据打印;
2、★配备自动摇床和数据打印机,并可网络连接至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可自动打印去甘油化或洗涤后红细胞的质量报告。
3、电源:
1) 使用220V市电;
2) 配备不间断电源及电池组,延时不少于2小时。
4、在操作过程中,设备可通过主机液晶动态显示洗涤时的泵速、进程时间及各种洗涤液的实际用量。
5、安全监测警报系统:
1) 离心室漏液监测警报系统;
2) 抽血压力监测器;
3) 系统压力监测器;
4) 管路内气泡监测器;
5) 管路内血液成分感知器。
6、配套耗材:
1) ★配套的专用一次性耗材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耗材管路应为密闭系统,必须内置细菌过滤装置,确保无菌处理过程;
2) 专用密闭系统具备不同的容量规格可选择,适用于不同容量血液全自动处理。
带★的为必备技术要求,不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1:00-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2: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郑浩、朱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2:0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郑浩、朱伟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新 咨询电话:0512-5539686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