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的委托,对 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5]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做好公园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公园的环境保洁质量等,现对本项目实行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公园提供劳务人员等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人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4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地址:广州从化温泉镇大岭山林场 |
联系人:郑朝敏 | 联系电话:020-87850178 |
传真:020-87850813 | 邮编:51097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
联系人:江娜 |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
传真:020-83822232 | 邮编:51005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崔明珠 |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