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移动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对移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编号:R5300000000515001254/A、B
2.2招标内容:
标段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A | 广播电视综合测试仪 | 1 | 台 | 610,000.00 |
数字视频测量系统 | 1 | 台 | 410,000.00 | |
衰减器 | 1 | 台 | 100,000.00 | |
便携式测向接收机及天线 | 1 | 套 | 880,000.00 | |
B | 移动路测系统 | 1 | 套 | 820,000.00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
标段A:自合同签订起12周内中标人提供设备到货。
标段B:自移动监测系统载体(监测车)交至中标人之日起计算至完成车体改装、设备安装调试为项目完成的供货期,供货期为35个日历日。
2.4交货地点: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2.5验收方式:以最终合同签订的验收方式为准。
★2.6本项目标段A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标段B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本项目标段B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件样品,并进行现场样机演示,现场演示时间为20分钟。
标段A: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须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B: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标段内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须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起至2015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外地单位投标可提供上述资料的传真件)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1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
联系人: 许云柏 周迪
联系电话:0871-66292367、6629214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国玺 吕颀
联系电话:0871-65348090、65321232
传 真:0871-65322753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