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编号:CJZB2015589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78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
联系方式:韦钢华 13978578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雪敏 0775-43678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初级中学其校园内,新建一栋4层教学楼,结构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718.085㎡。
要求工期:216日历天,定额工期255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9.8163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 年11月 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