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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JM108-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5-JM108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厦门市灌口镇涌泉工业园

代建单位名称: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

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592-61063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灌口镇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营),项目号1-1为浦林村潮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1项、项目号1-2为上塘村田中央、林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1项、项目号1-3为田头村仙景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1项。预算金额:项目号1-1为人民币149.47万元、项目号1-2为人民币293.18万元、项目号1-3为人民币149.47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且具有从事该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格;或具备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

1、投标人若不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要求的,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单位的前述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该单位的公章。

2、以上条件要求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非福建省内注册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其在省内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在投标文件中书面声明,该建造师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112309: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傅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邮寄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11-23  09:30

答疑会、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经办人:何小姐:0592-2215671,陈先生:0592-227930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其他: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号:40343001040010641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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