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建筑物施工(便民服务大厅工程建设)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0,096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级(含暂三级)以上建筑资质,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中下载)、已按期进行年度公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司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以上建筑资质证书(副本)、内蒙古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需到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并携带《备案手续》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5、已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以上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接受报名。6、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整;7、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电汇到指定专户;8、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人,须持汇款凭证在2015年11月11日前到奈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9、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10、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11月2日起提供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奈曼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华明物流园 | 邮政编码: | 028300 | 联 系 人: | 徐女士 | 联系电话: | 0475-4224507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奈曼旗财政局非税收入资金专户 | 开 户 行: | 内蒙古银行通辽奈曼支行 | 账    号: | 125601201110000236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奈曼旗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奈曼旗八仙筒镇 | 邮政编码: | 028321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9485512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