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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稻香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稻香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稻香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稻香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项目采购编号:PZC2015-8100Ag-54433、PZC2015-8101Ag-54434、   PZC2015-8102Ag-54435、PZC2015-8103Ag-54436。    

1.3、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总投资约3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陈庄沟东、西路:长1.4km,红线宽15m。稻香路北延(东、西路):长1.5km,红线宽18m。乐武路新建:长1.8km,红线宽30m。光明街西延:长0.7km,红线宽25m。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服务工作内容:

第一标段:陈庄沟东、西路工程设计;

第二标段:稻香路北延(东、西路)工程设计;

标段:乐武路新建、 光明街西延工程设计;

标段陈庄沟东、西路稻香路北延(东、西路)乐武路、光明街西延工程勘察。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二、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应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企业自201210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2年10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5、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应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企业自201210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勘察经验和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2年10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勘察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5、 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五、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2015年11月9日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5.2、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公告中第四项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现场进行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不接受报名。

5.3、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3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27  151375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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