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内江六中高新校区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江六中高新校区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江六中高新校区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合作方)

项目编号:KYZB2015(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联系人:刘先生 2、联系人: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0832-2220605 2、联系电话:028-85266101 传 真:028-852661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7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2-2220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8-85266101 传 真:028-85266136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8号楼2单元60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投标人财务要求:2012年1月以来财务无亏损。4、2012年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公共建筑类的施工(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指:竣工初步验收证明、竣工综合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任一项均可作为业绩完成时间的证明文件)。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2年1月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公共建筑类的施工(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指:竣工初步验收证明、竣工综合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任一项均可作为业绩完成时间的证明文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为独立法人,并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有一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竞标。7、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与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一家银行提供的2015年度有效的最大授信额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其中一家成员提供的为准)或者提供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以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任何一家银行提供的最大银行存款证明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其中一家成员提供的为准)。8、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开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天府新谷8号楼2单元605)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19号内江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