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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香洲区2015年追加交通设施维修和日常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香洲区2015年追加交通设施维修和日常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金额:

负责维护珠海市香洲区范围内的现有的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标线、护栏和警示桩,以及新建的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标线、护栏和警示桩的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加强对市区道路道路交通疏导工作,迎接装洽会和各种大型活动,努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上限≤100%;超过该投标费率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服务期:从招标后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板)》和《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等设施制作安装资格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2、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1  02 日~ 11  06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至3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如需以邮件方式购买另加¥5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1  30 日上午9:10~9:4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11  30 日上午9:4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五 号开标厅转 六 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边)。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189269189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小姐、小姐

标书销售/项目咨询:0756-2510299/13825617192  传真:0756-2525806

保证金事宜:0756-2510855(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五洲花城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0017376266012

其它收入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香柠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0013292344012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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