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BHZB-2015-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门继兴
项目联系电话:0435-32266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大街74号
联系方式:曲善文13630759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门继兴0435-32266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201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已由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为专项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项目;
第一标段: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第二标段:地坪维修;
2.2 建设地点:通化市境内;
2.3 建设规模: 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地坪维修;
2.4 计划工期: 2016年10月30日前竣工;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吉建招[2015]4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2 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三楼三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通化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大街74号
联系人:曲善文
电 话:136307593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
邮编:134000
联系人:门继兴
电话:0435-322665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0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6:47 至 2015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三楼三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吉建招[2015]4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