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监狱民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福清监狱委托,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ZCZZB-2015062、福清监狱民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CZZB-2015062
2、项目名称:福清监狱民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1 | 心理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切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近两个月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材料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b. 投标人须具有两名持三级及以上烹饪厨师的厨师证书和一名面点师,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c. 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d.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单位一名烹饪厨师、一名面点师与六名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健康证明”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e.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11-02至2015-11-1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11月02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1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4日09:00:00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本项目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监狱
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联系人姓名:
福建省福清监狱
联系电话:
85316920
采购代理机构: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黎明村斗池路1#楼第三层第四层
项目联系人: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3738636
网址:
http://www.fzczzb.net
开户名: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账号:
1514 0142 1000 0263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2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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