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
2.2采购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97号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计划在槐店乡晏岗村、砖桥镇陈寨村、寨河镇张湖村等28个行政村实施扶贫项目30个,计划新建村组水泥路36917平方米,厚0.18米,新修交通桥1处、渠道85米,新建整修大塘18口、拦河坝5处。
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Ⅰ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6686平方米、大塘1口,拦河坝1处。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1754平方,大塘5口,拦河坝1处。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575平方米、大塘10口、交通桥1处、渠道85米。
施工Ⅳ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6992.5平方米、大塘2口,拦河坝3处。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之一;
⑷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提供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证明;
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社保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⑻无以往扶贫开发工程质量、延误工期等不良记录;
⑼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施工标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休息日除外),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图纸另计,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879009997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地点为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投标文件接收处。
6.2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 时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每个标段;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7天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 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胡长义
电 话:0376-88583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790099977
1 招标条件
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
2.2采购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97号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光山县2015年扶贫开发收回资金重新立项项目计划在槐店乡晏岗村、砖桥镇陈寨村、寨河镇张湖村等28个行政村实施扶贫项目30个,计划新建村组水泥路36917平方米,厚0.18米,新修交通桥1处、渠道85米,新建整修大塘18口、拦河坝5处。
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Ⅰ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6686平方米、大塘1口,拦河坝1处。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1754平方,大塘5口,拦河坝1处。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1575平方米、大塘10口、交通桥1处、渠道85米。
施工Ⅳ标(合同编号:GSFP2015-SHZJ-SG01),主要内容为:新修水泥路6992.5平方米、大塘2口,拦河坝3处。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之一;
⑷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提供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证明;
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社保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⑻无以往扶贫开发工程质量、延误工期等不良记录;
⑼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施工标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休息日除外),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图纸另计,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879009997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地点为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投标文件接收处。
6.2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 时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每个标段;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7天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 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胡长义
电 话:0376-88583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79009997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