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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北辛溜乡人民政府永清县北辛溜乡七星佳苑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永清县北辛溜乡七星佳苑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标书编号: HS-2015-ZC172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北辛溜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北辛溜乡人民政府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牛贺涛   151756990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1537328605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永清县北辛溜乡七星佳苑

采购主要内容:膜技术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配套土建、安装及售后服务,预算金额130万元。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范围;

2.2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者恕不接待。

1.生产厂家报名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

2.代理商报名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售价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15373286055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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