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改善群众周边环境绿化美化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群众周边环境绿化美化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群众周边环境绿化美化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DH-2015-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甲16号
联系方式:刘工 010-65019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 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明。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1. 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