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2014-2015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2014-2015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安局委托,对光山县2014-2015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光山县2014-2015转移支付资金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10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采购内容:公安业务装备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使用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分为八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分别对每个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本次采购供应商可以投多个包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号。
分包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第一包(通讯1) | 详见“第四章 政府采购项目 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第二包(通讯2) | |
第三包(监管) | |
第四包(刑侦1) | |
第五包(刑侦2) | |
第六包(刑侦3) | |
第七包(刑侦4) | |
第八包(警械)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专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
第一包(通讯1):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部分(数字程控排队调度机、综合接处警指挥调度平台软件、网络交换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综合报警指挥调度软件生产厂家关于本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产品登记证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为确保系统集成的可靠性,生产厂家需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留存)。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通讯2):
1、服务器、交换机等主要硬件设备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证明原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监管):
1、投标人应具有安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全方位监控系统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第四包(刑侦1):
1、便携式爆炸快速检测仪: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刑事技术专用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第五包(刑侦2):
审讯录像系统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承诺书原件;
第六包(刑侦3):
1、投标人须提供全光谱观察照相系统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三维重建综合系统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第七包(刑侦4):
1、投标人须提供现场全景重建系统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立体足迹数字化提取系统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第八包(警械):
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商(警用便携式手机信息采集系统、涉案物品存放管理相关安全防范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库相关安全防范设备)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警用便携式手机信息采集系统应与SIS系统无缝对接(提供相关证明);
3、话单分析系统应与采购人现有的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须提供对接承诺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2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函所在时限应在招投标有效期间内)、专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天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八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3日9:30分(北京时间);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4日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光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 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0376-8565318 电 话:0376-878806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