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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消防大队消防特种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委托,就大连高新区消防大队消防特种器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区消防大队消防特种器材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ZYZB20151022
1.3 招标内容:消防特种器材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4 采购预算: 180.00万元。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须具有内置式重型防化服、轻型防化服、移动供气源的有效授权;
(3)  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招标文件获取
3.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1102日起至20151109日止,每天0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长江写字间1731室)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1231315—1345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31345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511231345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4.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八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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