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14年度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提升抚育工程摇珠公告
连平县2014年度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提升抚育工程项目公开摇珠确定承包商公告
根据河源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河源市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提升工程2014年度建设任务的通知》(河林[2015]42号)文件精神,对新丰江水库及其一、二级支流重点地段内植被生长较差、火险等级高、生态功能等级较低的林地,通过抚育、补植、施肥等方式进行提升改造,不断提高森林生态质量,优化林分树种结构,增强森林整体生态效能,维护区域性生态安全。项目由河源市林业局批复同意实施(河林复[2015]77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抚育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连平县林业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项目抚育对象全部为林龄10年以下的针阔混交幼龄林, 抚育林地位于连平县连平河、大溪河流域的元善镇南湖、石龙、警雄和新龙村,靠近S341省道、G105国道(老线及新线)、乡道Y112以及建设中的大广高速、汕昆高速路边,相对集中连片。抚育林地面积2903.25亩,建设总投资41.85万元。
二、施工完成日期:
本项目要求必须在2015年11月低前全面完成抚育任务。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签订合同时签订“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连平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平支行
账 号:44001747302053001906
联 系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2-4327966
3.中标人须在连平县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4.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施工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5号文件通知要求,已入库的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有效期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 4010 1125 0000 0000 14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五、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1.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
2.为方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报名时还需将提供加盖公章的退还保证金账户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备案。
(二)参与人员
参加摇珠的投标人必须是《〈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公告》中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报名、投标、开标等),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5年11月 2日至 11 月10日(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人:林小姐,0762-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2015年11月16 日上午10:00 分至10:3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2015年11 月16日上午10:3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于摇珠当天上午10:30分之前到场签到。签到后实行边验证材料边抽取摇珠号的方式,即完成验证的企业法人按工作人员指引随机抽取本企业摇珠号,并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摇珠工作人员将参加此标段投标的有效企业对应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
(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承包。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工程达一项,暂停其参加本次其它标段摇珠。如果2015年度承包商中标累计达到五次的,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河府办[2013]58号)执行。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四)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合同签订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联系人:河源市林业局 张寿林
联系电话:0762—3365163
联系人:连平县林业局 陈少春
联系电话: 0762--4327966
连平县2014年度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提升抚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