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办公耗材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办公耗材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办公耗材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LNXD2015082501/0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22954688-8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33号
联系方式:荐丽 024-44517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 024-22954688-805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包号 | 名称 |
1 | 办公用纸 |
2 | 印刷 |
3 | 打印耗材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分包和转包;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及所要求服务的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2)01包、03包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须提供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3)02包投标人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11月02日起至2015年11月06日止(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00)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印刷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02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