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农[2015]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ZDLY-2015-23号。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宜阳县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
3.2项目地址:分布于宜阳县香鹿山镇北留村、高村乡麦村村、王莽村、鲁村、及柳泉镇纸房村境内。
3.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初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4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财政局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北侧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亢先生 电 话:0379-68887963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 传 真:0379-63216821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