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PEDZ2015-95号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房间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东至规划支路,南至规划二路;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东至港东一路,南至规划二路。
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
项目规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总占地面积8645.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0平方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幼儿园总占地面积3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面积35平方米。
计划投资:871320.24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进行备案,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在近2年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服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本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东营港区外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申请表》(有效期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企业须提供《东营港物业服务企业登记表》(有效期内)、拟派驻项目部经理、部门经理及管理员共3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有效期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五、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城东三路111号众城都市中心D座三楼306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24日9时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四开标室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3337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