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幸福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农村幸福院设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9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招标编号:0724-1501K07N3218
2.项目名称:农村幸福院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01 | 农村幸福院设备 | 1 | 批 | 240000.00 |
1)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须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电话:0757 -83160061),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座之六铺(电话:0757 -88231555)。
2)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09 :30 ~1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gmgitc.com)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电 话:(0757)88682086
联系人:区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座之六铺
电 话: (0757) 88231555、83160061、83160057
传 真: (0757) 88231555
联系人:刘先生、严先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