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支路工程(经济学院与宏湖一号城之间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支路工程(经济学院与宏湖一号城之间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支路工程(经济学院与宏湖一号城之间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XHLZB-2015-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1853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
联系方式:马工 0771-6319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梁工 0771-31853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岗大道支路工程(经济学院与宏湖一号城之间道路工程)已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东盟经开区经发【2015】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14150045
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 898.36米*12米;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备注:未启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则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9时至2015年11月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11月2日至 2015年11月6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 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30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月23 日 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方式
□电子标 √纸质标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nn-dm.com/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303532)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 大道35号 设计研究院5楼
邮 编: /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马工 联 系 人: 陆工、梁工
电 话: 0771-6319769 电 话: 0771-3185317
传 真: 0771-6319769 传 真: 0771-318531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017233649@qq.co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