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15年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宜阳县2015年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农[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惠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ZDLY-2015-25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高村乡王眷村境内。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新建钢结构仓库1009.50平方米,5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座,新打机电井3眼,埋设上水管道1200米;采购苜蓿草种2000公斤;采购控制器+太阳能板3套;打捆机1台,刈割压扁机2台,搂草机2台。
3.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3000亩。
3.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工期50日历天。
3.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及物资采购。
3.5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钢结构仓库1009.50平方米,5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3座,新打机电井3眼,埋设上水管道1200米;
第二标段:购置苜蓿草种2000公斤;
第三标段:购置控制器+太阳能板3套;
第四标段:购置打捆机1台,刈割压扁机2台,搂草机2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相关的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的种子检疫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经营范围,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农机设备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初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或经销产品的授权书。
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惠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王眷村
邮 编:471642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3703887273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 传 真:0379-63216821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