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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水政监察执法专项-水政执法船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4: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 的委托,对 水政监察执法专项-水政执法船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7-197018002-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水政监察执法专项-水政执法船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               

四、采购数量:1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6仟元。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船只的生产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具有国家合法机构认证的玻璃钢船艇设计、制造及服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授权代表参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玻璃钢船艇设计、制造及服务资质副本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一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2日 至 2015年11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4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1024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14:00分-14:30分

十、开标时间:2015112411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102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古美村省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68-2373126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陈小红联系电话:020-38036572
传真:020-38036572邮编:51063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喜宏联系电话:020-3803612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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