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外抽专家)招标公告
松原市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CZB-2015-65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已由松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经市政府授权,该项目实施机构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松原市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2项目编号:JLTCZB-2015-65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1.5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1.6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次共建设12条管廊,总占地面积为200817㎡,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为36.2 km(不含缆线沟),10条管廊采用双仓结构,2条管廊采用单仓结构,同时新建监控中心2座,监控中心占地面积400 ㎡。
本项目综合管廊工程在2015-2018年拟投入总资金为434542.32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工程费为276745.71万元,安装工程费为31034.48万元,设备购置费为50210.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950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7047.57万元。除上述工程费用外,还包括建设期利息、前期咨询服务费等其它费用(均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费用构成本项目的全部总投资。
1.7招标范围:以下采购范围内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
本项目采购范围
序号 | 道路名称 | 占地面积(㎡) | 长 度 (m) | 结构 | 管廊形式 |
1 | 文化路综合管廊 | 10360 | 37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2 | 环保大街综合管廊 | 15180 | 23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3 | 伯都讷街综合管廊 | 17280 | 3200 | 双仓 | 干、支线综合管廊 |
4 | 溪浪河大街综合管廊 | 16500 | 25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5 | 乌兰南街综合管廊 | 3600 | 1200 | 单仓 | 支线综合管廊 |
6 | 环境路综合管廊 | 3300 | 5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7 | 学府街综合管廊 | 38837 | 5800 | 双仓 四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8 | 和平路综合管廊 | 11880 | 18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9 | 成吉思汗大街综合管廊 | 24300 | 45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10 | 前炼南路综合管廊 | 44880 | 6800 | 双仓 | 干线综合管廊 |
11 | 五环大街综合管廊 | 7020 | 1300 | 双仓 | 支线综合管廊 |
12 | 滨江大道综合管廊 | 7280 | 2600 | 单仓 | 支线综合管廊 |
合计 | 200417 | 36200 | | |
1.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为33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为30年。
1.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地下管廊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吉林省、松原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项目运作方式
综合考虑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各项因素,本项目总体上拟采用“BOST” 即“建设-运营-补贴-移交”的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间负责本项目综合管廊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鉴于本项目中“学府街(滨江大道—新城东路)3300 m以及文化路(滨江大道—学府街)3700 m”(下称“先建管廊”),根据建设需要,已由市住建公司作为招标人招选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该先建管廊也需纳入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PPP)范围。具体如下运作方式:
经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由市住建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规定,由市住建公司将先建管廊权利义务转移给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继市住建公司原来的权利义务。
市住建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该部分管廊的投资、建设,且项目公司有权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在本项目建设完成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并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及管廊运维费、接收政府对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即项目公司对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维成本、合理收益与实际收取的入廊费及运营维护费的差额部分,由政府方予以差额补助)。待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中选社会资本方在收回投资成本及获取合理收益后,将其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接收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2年11月2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8)投标人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有资质评级机构评为AA级以上(含AA级)。
(9)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作为项目投资人承揽过投资建设合同额不低于3亿(含)以上的投资类项目1项以上或合同额不低于2亿(含)以上的地下综合管廊业绩1项。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满足前款3.1中(4)、(6)、(7)、(8)、(9)的要求。
(4)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5.1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如提供材料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投融资能力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个月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松原市住建局后三楼)进行投标登记报名。报名处联系电话:18204386010。逾期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松原市住建局后三楼)
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托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原市松原大路与松江大街交汇处
邮 编:1380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438-22888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姚女士
电话: 18204386010
邮箱:jltczb@126.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松原银鹰支行
帐 户 名: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0001012201090000742
行 号:3132476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