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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5: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桦川县司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桦川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3036810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桦川县司法局

地址:桦川县

联系方式:王局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15303681056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桦川县司法局 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桦川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ZJMS2015-085

1.2项目名称:桦川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527,220.00元

1.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1.6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包

    第一包:

标段

品目号

商品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

第一包

1-01

密集架档案柜

1

详见招标文件

1-02

密集架档案柜

1

 

 

 

 

 

   第二包:

标段

品目号

商品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

第二包

2-01

笔记本电脑

16

详见招标文件

2-02

笔记本电脑

1

2-03

台式电脑一体机

3

2-04

激光黑白打印机

2

2-05

多功能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

12

2-06

掌上DV机

14

2-07

掌上4KDV机

1

2-08

DV包+卡

15

2-09

DV机三脚架

15

2-10

专业摄像机三脚架

1

2-11

4K摄录机

1

2-12

摄录机专业便携包

1

2-13

单反照相机

14

2-14

单反照相机

1

2-15

单反照相机包

15

2-16

单反照相机卡

15

2-17

单反专业照相机

1

2-18

单反专业照相机包

1

2-19

单反专业照相机卡

1

2-20

投影仪

1

2-21

投影幕

1

2-22

LED显示屏

1

2-23

wps政府版

20

 

 

 

 

 

 

 

 

 

1.7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桦川县政府采购办供应商黑名单中。

2.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二年内类似业绩合同。

2.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调查函。

3.投标登记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需标明对本次招标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无行贿受贿调查函。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主要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与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桦川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桦川县                          地    址: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

联 系 人:王局长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694666877                     电    话:1530368105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桦川县政府采购办供应商黑名单中。2.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二年内类似业绩合同。2.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调查函。3.投标登记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需标明对本次招标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业绩合同、无行贿受贿调查函。(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3)主要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7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万象街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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