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洛阳市高新区2号消防站综合楼及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高新区2号消防站综合楼及室外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451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12号。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洛阳市高新区2号消防站综合楼及室外工程,包含: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约3300㎡、框架四层;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约200㎡、框架两层;室内装饰装修、室外道路、管网、门卫室、围墙等。工期为330天。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4、本次招标项目控制金额(含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控制金额 | 其 中 | |||
工程造价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规费 | 税金 | ||
洛阳市高新区2号消防站综合楼及室外工程 | 7767176.53 | 7071711.36 | 196773.73 | 245966.21 | 252725.2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项目经理,且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至少有一项获得市优质结构及以上工程。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单位登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登记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11月9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辅助评标光盘200元/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上午9:30,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洛阳市新区金城寨街与关林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0379-63005185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日